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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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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-档案管理制度

2024-08-16

1. 总则  

为加强杭州益潮汇公益发展中心档案的科学管理,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2.档案建立  

2.1建立健全中心各类档案,为中心领导,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、总结、部署中心工作和对中心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、可靠的依据。中心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、分析、筛选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等工作。  

2.2 档案由专人管理,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并指导材料的收集、分析、筛选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等工作。  

2.3 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中心档案、职工档案和项目档案,中心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,职工的一般人事档案,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,项目档案按项目类别分类建立。

2.4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,每期培训结束后,以培训班为单位收集、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,做好跟踪服务工作。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: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、教学情况、学员学习情况、开学、结业相关资料、学员后续情况等。

3.档案立卷  

3.1 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,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、编制目录,进袋入档。档案袋,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领导的统一要求。  

3.2 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。凡注明“暂存”有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;注明“短期”的一般以三年为限;注明“长期”的由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。  

3.3 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,但确有使用、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,中心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留存。

4.档案补充  

4.1 职工任免、考核、晋升专业技术职务、调资、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。

4.2 外来文件、函件由负责人分类编号登记,提交中心有关领导审阅后,即立卷归档。

4.3 中心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,将文件分类保存后,每期培训结束时,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。

5.档案查阅  

5.1 中心外来人员来中心查阅档案,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,经主任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查阅档案;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,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负责人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;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。  

5.2 技术人员借阅业务档案须经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,并办理登记手续,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。

6.档案保管  

6.1维护好档案的安全,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光、防尘、防潮、防鼠、防高温工作,对损坏、霉变、散失的档案,及时采取修补、复制、收集等补救措施。  

6.2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,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;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、废纸等,不得乱扔乱抛,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。

6.3每季度对档案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,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。

6.4档案管理员工作调整时,应履行交接手续。

7.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行政部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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